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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知识讲堂
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2016-05-26 09:51:01浏览次数:
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分类管理,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