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教育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7号)等要求,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质,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培训对象:
惠州市范围内各工矿商贸行业领域未取得或已取得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的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注释:培训对象是指法人代表、厂长、经理、分管职业卫生的副经理等主要负责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培训课程内容:
1.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
2. 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
3.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 ;
4. 职业病危害的预防控制;
5. 职业病危害事故管理与应急救援 ;
6. 信息档案管理与职业卫生监督;职业危害案例分析与讨论。
需参训的学员报名请扫描二维码进入“广东安评检测中心”官方公众号,通过系统在线报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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